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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申請資格︰

(一)具原住民身分,並設籍新北市滿6個月以上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在學學生。
(二)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單位之獎助學金。
(三)當學期(111學年度第1學期)無記過以上處分。

二、本獎學金申請時,申請標準如下:
(一)111學年度第1學期有記過以上處分者不得申請。
(二)就讀公立高級中學學校(含五專一年級至三年級):學業或智育成績總平均75分以上;具低收入戶證明者,學習總平均60分以上,發給新臺幣(以下同)8,000元整。
(三)就讀私立高級中等學校(含五專一年級至三年級)或私立大專院校:學業或智育成績總平均75分以上;具低收入戶證明者,學習成績總平均60分以上,發給1萬元整。
(四)就讀國內外研究所:學業或智育成績平均80分以上,碩士班發給1萬5,000元整,博士班發給2萬元整;具低收入戶證明者,學習成績總平均60分以上,亦同。但公費留學、在職進修及第三年起之研究所學生不得申請。

三、申請文件:
(一)申請書暨領款收據:須經就讀學校完成初審核章。
(二)111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單暨獎懲紀錄(或證明):請以螢光筆標示學業或智育平均成績,若為影本須加蓋「與正本相符章」及「學校承辦人職章」。
(三)區公所核發之法定低收入戶證明(如無此身分則免附)。
(四)戶口名簿影本。
(五)郵局帳戶存摺封面影本(帳戶非學生本人,請附親屬郵局帳戶封面影本和親屬身分證正、反面影本)。

相關資訊請上網查詢:圓夢助學網公告

※ 本校代收到3/6(一),請欲申請同學注意繳交期限 ※

繳交地點:民生校區  學務長室  范代郁 老師

     英才校區  R312  陳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