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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4年第二梯次「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-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」

一、申請對象

       ►設籍桃園市四個月以上,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原住民族學生。

       ►不含各級學校一年級第一學期學生、各級學校進修部、推廣進修班、建教班、在職班、進修補習學校、遠距教學、學分班、在職進修班、延長修業年限及就讀第三年起之研究所學生。

二、收件截止日:114年9月26日(五)止。

三、申請方式:學生填寫申請表單後依就讀學校受理期限內提出申請。

四、旨案獎助不得與「原住民族委員會獎助大專校院原住民學生實施要點」及同性質補助要點或計畫重複申請。

 

本校代收至9月26日(五)止,請欲申請同學留意截止時間。